永成医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永成医美资讯
2019-05-16 17:44: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1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19)第311号

致: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或“我们”)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的资质。本所受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履行见证义务。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披露细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现场核查。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出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田永成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91%。全部董事、监事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