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6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9816 证券简称:永成医美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0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的第三方已就公司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公告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31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公司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需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处置事宜。
联 系 人:李传宁
联系电话:0010-5667839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71 号一层
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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