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关于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吴证券”)受聘成为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
晟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机构,并已
与晶晟股份签订辅导协议。现将晶展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报送贵局,悬请予
以审查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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