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9850 证券简称:正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日财务部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
公告编号:2017-031
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
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由于公司 2017年 1月 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无相对应的政府补助,因此调整金额为“0.00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7-031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二)《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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