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1
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华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59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华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华珍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陈华珍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志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陈志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陈志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唐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文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朱文泽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朱文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东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郑东海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郑东海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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