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7
证券代码:839959 证券简称:倍肯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份的承诺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
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17年7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11,120,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30%。与会股东以211,120,13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内容详见《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世平先生作出承诺: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统称“回购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条件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申请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在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该次股东大
会,但对《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最终价格由异议股东和回购方(以下简称“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数量
异议股东可以申请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其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限,回购方同意超过前述持股上限回购的除外。
(四)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承诺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议案》之日起30日内。在回购承诺的有效期内,异议股东可以
按照附件所列的书面方式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在回购承诺的有效期内未按照附件所列的书面方式提出股份回购申请,或者异议股东按照附件所列的书面方式提出股份回购申请但双方未能在回购承诺的有效期限内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应的股份回购协议的,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满后回购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二、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010-58790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211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世平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关于回购股份的申请
申请 人:
证件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人于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 股股份,申请人取得该等股份的成本价为 元。
基于公司公告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相关回购承诺,申请人符合回购对象条件,现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申请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股份。最终回购价格、回购协议安排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如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之日起30日内,交易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应的回购协议,申请人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不再享有要求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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