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根据贵公司2016年9月21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肯科技”“公司”)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倍肯科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披露,并就贵公司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
律师、会计师也分别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相关文件将作为本回复的附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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