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 月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引 言...... 5
一、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8
三、 本次收购的批准和授权...... 10
四、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12
五、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 13
六、 收购人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 17
七、 收购人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与公众公司的交易情况...... 17
八、 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17
九、 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18
十、 其他重要事项...... 21
十一、 本次收购的中介结构...... 21
十二、 结论性意见...... 21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投创新、公众公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司、公司、被收购 指 870021)
公司
收购人 指 莫文博
南宁投源 指 广西南宁投源创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公众公司股东毛怡、南宁投源
收购人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
本次收购 指 的公众公司 13,350,1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53.40%),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2024 年 1 月 16 日,收购人与转让方毛怡、南宁投源签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收购事实发生日 指 收购人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即
2024 年 1 月 16 日
收购完成 指 收购人认购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
最近两年 指 本法律意见书签署当月及此前的 24 个月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适当性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本所 指 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
本所就本次收购出具的《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关于<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
律意见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方便表述,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 指 元人民币
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本次收购事宜,担任贵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引 言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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