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70136 证券简称:鼎美智装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第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
(三)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告编号:2017-034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17年8月18日9:00时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董事表决票总数的100.00%;反对0票,
占出席会议董事表决票总数的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表
决票总数的0.00%。
2、公司于 2017年8月18日14:00时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表决票总数的100 %;反对0票,
占出席会议监事表决票总数的 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表决
票总数的0%。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 公告编号:2017-034
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二)《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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