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证券代码:870136 证券简称:鼎美智装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 9月 6 日以书面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
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7,000,000股(含7,000,000股),每
股价格为人民币12.00元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84,000,000.00元(含84,000,000.00元)。具体股票发行内容
详见《关于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39)。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为:
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股转公司”)的要求,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而调整、修改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二、制作、修改本次股票发行申报材料及与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相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如需要);
三、向股转公司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申报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
四、聘请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五、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登记、挂牌交易等相关事宜;
七、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登记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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