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公告编号: 20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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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0265 证券简称: 天利仁和 主办券商: 招商证券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元)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 预付 预付水电费 2,190.90
合计 2,190.90
(二) 关联方关系概述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张福勇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宋宇辉之近亲属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 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天利
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因关联董事宋宇辉、宋琦、张福勇回避表决,本次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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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长
浩路 223 号七楼
712 单元
有限责任公司 宋保科
(二) 关联关系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张福勇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宋宇辉之近亲属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 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预付电费2,190.90元予公司,由公司代其支付电费。本期
发生2,190.90元,期末余额0元。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 公平合理, 不
存在利益输送现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是合理、必要和真
实的。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 20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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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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