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洲航食: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味洲航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味洲航食资讯
2019-05-21 17: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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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21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味洲航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

二〇一九年五月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层 邮政编码:510623

23/F,R&FCenter,10#HuaxiaRoad,TianHeDistrict,Guangzhou510623

电话/Tel:(8620)28261688传真/Fax:(8620)28261666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味洲航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

新翔乐联投资有限公司:

释义

新翔乐联、收购人、买方 指新翔乐联投资有限公司。

味洲航食、公众公司、目标 指南京味洲航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SATS 指SATSLTD.,是收购人的母公司,其

持有收购人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 指新翔乐联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

有的味洲航食45%的股份(15,255,000

股),并认购味洲航食3,390,000股新增

股份,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公众公司50%

的股份。

转让方、卖方 指南京广益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收购报告书》 指《南京味洲航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

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

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固定资产折旧、无

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后,得

出的金额,且前述数据以由目标公司聘

请并得到买方书面认可的审计机构审

EBITDA

计的目标公司相关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中显示的对应金额为准,但受限于买方

和卖方同意的必要调整。为免疑义,

EBITDA应包含相应会计年度的“其他收

入”,但不得包含不符合“其他收入”

要求的任何收入。

指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与长期应付款之和,再减去货币资金,

而得出的金额,且前述数据以由目标公

净负债 司聘请并得到买方书面认可的审计机

构审计的目标公司相关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中显示的对应金额为准,但受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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