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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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7 号
申请人: 湖北金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关于终止湖北金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发〔 2023〕 101 号) , 向我司申请复核。
该决定认定, 湖北金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金
祈)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 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对 ST 金祈作出终止挂
牌决定。
申请人对上述决定存有异议并申请复核, 复核主要理由包
括: 申请人认为其确实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2 -
资产均为负值的情形, 但 2020 年度不应计入其中。 2020 年,受
新冠疫情影响武汉地区工作生活停摆, ST 金祈员工都在武汉生
活。受疫情影响,公司恢复办公较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
转型。
复核会议审议认为, 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
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属于强制终止挂牌的情形; ST 金祈连续多
年亏损,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全国股转系统
相关业务规则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通知并未对受疫情影响净资
产为负导致终止挂牌作出相关例外规定。
综上,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维持股转发〔 2023〕 101 号对湖北金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终止挂牌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
2023 年 9 月 25 日
报送: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稽查局。
抄送:湖北证监局。
分送: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法律事务部,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存档。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26 日印发
打字: 马德明 校对: 陈嘉亮 共印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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