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公告编号:2017-092
证券代码:870341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振华新材,证券代码:870341)已于 2017年11月03 日(星期五)起停牌,并于 2017年 11月 03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于2017年 11月1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于2017年 12月01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
自暂停转让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目前,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证券简称:振华新材,证券代码:870341),预计最晚恢复时间为 2017年 12月 29日(星 公告编号:2017-092
期五)。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