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3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70341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于2017年 11月 0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振华新材,证券代码:870341)于 2017年 11月 17 日、2017年 12月01 日、2017年12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2017-090、2017-092)。
公司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17年 12月 29 日,但由于重大
事项尚在筹备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准,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于 2017年 12月 28 日披露 公告编号:2018-011
了《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公司股票自 2017年 12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8年 3月 28 日,并于2018年01月05日、2018年01月12日、于2018年01月19日、于2018年01月26日、于2018年02月05日、2018年2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002、2018-006、2018-007、2018-009、2018-01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所筹划的重大事项正在全力推进,相关细节正在沟通洽谈,该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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