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9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70341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定审计机构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8日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收到股东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8.6752%)《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8日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收到股东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比例为18.6752%)《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9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码:000407。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