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70341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于2017年 11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振华新材,证券代码:870341)自 2017年 11月 03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原定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7年 12月 29 日。
2017年 12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 2018年3月 28 日。
公告编号:2018-020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 2017
年 11月 17 日、2017年 12月01 日、2017年 12月15 日、2018
年01月 05 日、2018年01月 12 日、2018年01月 19 日、2018
年01月 26 日、2018年02月 05日、2018年02月 12日、2018
年02月 23日、2018年03月 02日、2018年03月 09日、2018
年03月 16日、 2018年 03月 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
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2017-090、2017-092、2018-001、2018-002、2018-006、2018-007、2018-009、2018-010、2018-011、2018-012、2018-017、2018-020)。
截止目前,由于相关工作仍未全部完成,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尚未消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再次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延期恢复转让,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8年6月27日。
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待公司上述相关事项解除不确定性后恢复转让。公司对延期恢复转让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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