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870341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 04月 20日上午10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 04月 20 日上午 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 04月 16 日,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侯乔坤(董事长)、向黔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侠、 李树军、王敬、王鸿科;监事:司勇(监事会主席)、单群、苟辉英;高级管理人员:刘进(总会计师);信息披露负责人:顾海峰。
(七)会议地点: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
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4月0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持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
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
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04月 20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0时
30 分。
登记地点: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高跨路 1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海峰(信息披露负责人)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 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联系方式:13714379797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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