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生科:公司章程
海峡生科资讯
2024-06-24 16: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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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4


证券代码:870345 证券简称:海峡生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计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由海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漳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漳浦县长桥镇三古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办公楼二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12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行业产业政策,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员工价值,为股东
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机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产养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将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期间,股东所持股份只能通过相关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股份转让系统或平台进行转让、交易,应当遵循关于股票在相关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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