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2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及补充调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补充附件加以说明的,已补充附件;涉及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说明
一、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之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申报审查期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在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方为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沈志刚,其在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与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
单位:元
借款年度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收回金额 期末余额
2014年度 1,000,000.00 2,400,000.00 1,000,000.00 2,400,000.00
2015年度 2,400,000.00 1,200,000.00 3,600,000.00 -
2016年1-5月 - 2,500,000.00 2,500,000.00 -
2016年6-11月 - - - -
2014 年初,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余额为 1,000,000.00
元;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在2014年度向公司累计借入资金2,400,000.00元,
向公司累计归还资金1,000,000.00元;截至2014年末,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
司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2,400,000.00元。
2015年初,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00,000.00元;
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向公司累计借入资金1,200,000.00元,向
公司累计归还资金3,600,000.00元;截至2015年末,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
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0.00元。
2016年初,杭州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0.00元;杭州
御棉堂家居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至5月期间向公司累计借入资金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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