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70435 证券简称:智慧环思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绍兴环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绍兴环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要求,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本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绍兴环思
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樊敏、吴福根等37名自然人合计发行6,000,000股,每股2.25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61%,募集资金13,500,000元。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994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6,000,000股,实际认购金额13,500,000元。
2017年10月31日,绍兴环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6314 号《关于绍兴环思
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于2017年12月1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18-015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还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
公司依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于2017年9月1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3300301002437889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2018年3月19日起公司的主办券商变更为国金证券。2018年4月14日,公司连同主办券商国金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于 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议案要求,与国金证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号保持不变。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计13,5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
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实际使用0元,实际余额13,512,753.79元(注:利息收入12,753.7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