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2
东方财富证券
关于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规范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建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过程,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建集团”)原持有公司股份 488.37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 48.84%),为公司控股股东,民建集团的控股股东陈建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民建集团因未履行应当给付自然人边建峰的债务,其所持全部股份于 2019年 6 月 28 日被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依据为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 0591 财保 16 号,详见《股权司法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20 年 1 月 8 日,民建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已被强制司法过户给边建峰。至此,边建峰持有公司股份 489.87 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 48.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办券商在知悉情况后已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建峰及公司的董
事会秘书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未见边建峰出具的《收购报告书》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也未按要求提供律师出具的针对此次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的内控机制存在缺陷。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方财富证券作为民建股份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情况后,已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建峰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但截至目前,公司及边建峰均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经营方向,对变更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查,必要时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民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建峰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控机制存在缺陷。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东方财富证券
2020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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