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东方财富证券
关于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建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行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对民建股份及其董事长陈建平、董事会秘书韩庆江出具了《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0﹞4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且未根
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建平、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韩庆江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拟决定:
给予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陈建平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韩庆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告知书》的规定,民建股份及相关责任主体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申辩,届期未申辩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做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邮件等方式将《告知书》发给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并督促公司及时就该事项发布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0﹞41 号)
东方财富证券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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