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违规股权代持及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基本情况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君辉环保,证券代码:870585,以下简称“君辉环保”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二、风险事项
近期,主办券商接到君辉环保投资者咨询及举报电话,称其未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系统,私下购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兼董事长陈君所持挂牌公司君辉环保股份。根据其中两位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主办券商了解到:
两位投资者分别通过股海观潮平台及某第三方股评互联网平台,于2018年1月、2018年4月与君辉环保陈君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价格、数量、款项支付方式、回购及分红等事项。投资者向陈君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股权转让款项后,未收到合同提及的分红,同时,此两位投资者现已与陈君及君辉环保失去联系。
由于该项股权交易未经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系统、仅通过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且投资者股权由陈君代为持有;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方,以上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相关
规定。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根据新三板挂牌条件之“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相关规定: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现由于君辉环保实际控制人陈君与部分投资者签有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代持协议,该部分股权可能存在潜在纠纷及权属争议。
(二)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未披露有关担保事宜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属于违规对外担保。
(三)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财务总监、代董事会秘书陈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14]4号】之“第三条【信用惩戒的范围】”之“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陈君已不符合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标准。
(四)主办券商无法获知君辉环保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财务总监、代董事会秘书陈君是否存在其他同类股权转让及股权
代持事项;亦无法获知君辉环保是否还有其他违规担保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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