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公告编号:2018-069
证券代码:870585 证券简称:君辉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控股子公司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行政处罚并被强制执行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因传送带未配备安装除尘
罩,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颁布)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于2017年11月23日对北方宇良出具了津丽环罚字【2017】1123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津宇良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工作人员失误,公司未能妥善保管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能及时履行该事项的信息披露。公司在编制2018年半年报过程中,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才发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9日出具了(2018)津0110行审4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对环保局的上述处罚准予强制执行,公司方了解到上述行政处罚事宜。经主办券商督促,现补发公告如下:《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北方宇
公告编号:2018-069
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并被强制执行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70)。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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