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公告编号: 2019-020
证券代码: 870585 证券简称: 君辉环保 主办券商: 恒泰证券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 2019 年 4 月 11 日
生效日期: 2019 年 4 月 9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1、 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之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君 2018
年未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系统,私下与部分投资者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转让股份,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实,公司直到 2018 年 11 月 8
日才以补发公告的方式予以披露;
公告编号: 2019-020
2、 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判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布鲁弗雷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应支付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劳
务费 1875 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上述事实,公司直到 2018 年 11 月 7
日才以补发公告的方式予以披露;
3、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 2018 年 8 月、 9 月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8 年
10 月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君、董事王
玉石 2018 年 9 月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8 年 10 月被营
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事实,公司直到 2018 年 11 月 6 日才
以补发公告的方式予以披露。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公司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
二条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及诉讼已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已严重影响我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及全资子公司诉讼,若涉及债务到期不能依约清偿,导致债权人要
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公司将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风险。
公告编号: 2019-020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所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复
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 整改情况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
证监措施【 2019】9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建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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