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70592 证券简称:盛齐安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科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江献伟、胡颖、张博及董事会秘书张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孟凡帆因故缺席,委托董事唐科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35
根据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结合 2022 年年度生产经营、规范治理及财务情况,审议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孟凡帆、马刚 2 人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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