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0592 证券简称:盛齐安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议案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 3 票。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2)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1日,湖北盛齐安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确定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公示期间,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本次核心员工及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于2021年11月5日对《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做了补充修订,详见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编号:2021-052)
2021 年11月1日,公示期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0)
2021 年11月22日,公司主办券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核查意见,详见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
2021 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确定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限制性股票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2月8日
(2)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
(3)授予价格:人民币1.0元/股
(4)授予对象类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5)实际授予人数:12人
(6)实际授予数量:200万股
(7)股票来源: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自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计划全部份额的 50%。业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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