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齐安:定向回购股份方案
盛齐安资讯
2024-04-26 20: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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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0592 证券简称:盛齐安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将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 3 票。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实施了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披露了《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二)条约定:“激励对象不再继续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其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股权激励对象马刚已于 2024 年 1 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司决定回购马刚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公告编号:2024-018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三)条约定:“在限售期内,根据上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后,方可对激励对象完成个人绩效考核部分的激励股票进行解除限售。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解除限售当期的限制性股票。前述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因 2023 年度公司未达成“实现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司决定回购孟凡帆等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共 12 人所持有的当期应该解锁的全部激励股份。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0,000 元,以每股 1.0 元的价格向孟凡帆等本次全部激励对
象共 12 人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一条约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发行股票票面金额” ,及第十二章第五、(三)条约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本次回购价格为1.0元/股

2、回购数量 见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孟凡帆 董事 125,000 0 6.25%

2 马刚 原董事兼副总 100,000 0 5%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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