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70592 证券简称:盛齐安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名冯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7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上述持股含间接持股数。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张沈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提名冯茉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冯茉,女,1975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 9 月
毕业于湖南大学,财政学学历。1996 年 3 月-1998 年 3 月在湖北证券公司经纪事业部任
会计职务;1998 年 3 月-1999 年 3 月在湖北证券公司北方总部担任信息专员;1999 年 3
月-2002 年 9 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担任主管;2002 年 9 月-2003 年
5 月在银通证券筹备组担任申报负责人;2003 年 5 月-2004 年 3 月在民安证券(国信证
券)稽核部担任稽查专员;2004 年 3 月-2007 年 3 月在国信证券武汉营业部担任财务经
理;2009 年 7 月至今在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总监。冯茉直接持有本公司 115 万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董事符合公司治理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三、备查文件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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