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达智能: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厚达智能资讯
2017-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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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达智能”、“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我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我公司对厚达智能的业务状况、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厚达智能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申万宏源推荐厚达智能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厚达智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厚达智能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二、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根据项目小组对厚达智能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厚达智能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股份公司的前身为杭州厚达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3日。2016年2月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100,156,573.82元(以2015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向股东分配6,000,000.00元现金红利后的剩余净资产94,156,573.82元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按照1.8831:1的比例折合为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44,156,573.82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年2月22日,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股份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蔡永潮,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公司自设立以来,每年都依法进行工商年检,已经通过了2011年-2012年度



工商年检,并提交了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最近两年内,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发生了变化。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至2015年12月14



日,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5年12月14日起,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德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原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变更为蔡永潮、徐力飞和万容春三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相应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系为加强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份制变更过程中,公司未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公司存续已满二年。



因此,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能数字化工厂的整体解决方案,其主营业务是智能化制造系统、智能仓储及物流、机器人、云智造执行系统(C2MES)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8,938.7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9,544.23万元,



较2014年度增长6.77%,2016年1-6月营业收入5,972.16万元,公司经营业



绩稳定可持续。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2014年、2015



年、2016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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