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按照督查报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和货币单位检查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如错误,请说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原因并予以更正。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由 25%
调整为15%。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相应的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请公司:(1)结合经营模式、经营效益、发展规划等补充披露公司未来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结合公司所得税变化量化分析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如未来不再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大幅上升,存货周转率下降。请公司:(1)补充披露存货构成及波动原因;结合经营模式、生产周期、生产模式等补充分析并说明存货构成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对存货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3)结合生产模式分析公司的生产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存货明细项目的核算时点,存货各项目的确认、计量与结转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4)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汇总披露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预计损失、已办理结算的金额;(5)结合经营特点、销售模式等补充分析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及预期、提高存货周转率的具体方式及合理性;(6)补充分析并披露提高存货周转率的具体方式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结合公司盘点报告补充核查公司盘点情况,并说明履行的监盘程序;(2)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回的具体依据、测算过程,并进一步核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谨慎合理;(3)核查公司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分配与结转情况,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分配及结转方法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通过存货科目调节利润情形。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变更。请公司:(1)补充披露转型前后的业务模式和核心资源要素,并结合经营模式、经营效益、发展规划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业务转型的具体过程、原因及其合理性;(2)量化分析主营业务变更对公司业绩(收入、毛利率和利润等)的具体影响。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针对主营业务变更是否具有合理性、变更后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杭州普锐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2015年第一大供应商,但公
司主要采购合同中未体现与杭州普锐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请公司补充披露原因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针对公司销售客户和销售合同匹配性、供应商和采购合同匹配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持续转回资产减值损失情形。请公司:(1)补充披露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主要内容、原因、影响及其合理性;(2)补充披露与回款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调整利润、操作利润等情形;说明是否将转回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依据。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7、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至2015年12月14日,华立仪表一
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5年12月14日起,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为德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原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变更为蔡永潮、徐力飞和万容春三人。请公司说明并披露如下内容:(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原因,目前公司股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公司股权是否(或曾经)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2)对比公司管理团队的变化,说明实际控制人经营公司的持续性、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3)对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的变化。(4)对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客户的变化情况。(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收入、利润变化情况。请主办券商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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