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870902 证券简称:东微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原定委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演锋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因何演锋律师个人原因无法出席,现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变更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昊律师和强靖雅律师。
二、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29
三、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影响
本次更改属于合理性变更,不会对此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开产生任何影响。
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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