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宏电气:补发收购报告书的声明公告
永宏电气资讯
2017-03-14 15: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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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4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70904 证券简称:永宏电气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永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收购报告书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3月2日,浙江永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永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股票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000.00万元,认购人为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洪玮、叶素菊二人。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永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认购人洪玮持有永宏电气股份11,211,200股,持股比例为43.12%;本次股票发行后,洪玮持有永宏电气股份28,811,200 股,持股比例为62.63%,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于本次股票发行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玮、叶素菊二人认购,故股票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但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且其持股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此认购行为属于《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中第七点规定的“如果挂牌公司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且变化后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收购事项”之情形。由此,收购人洪玮和公司结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要求编制《收购报告书》,并予以补充披露《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7-011)。



公司对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学习,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特此公告。



浙江永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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