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证券代码:870945 证券简称:海德森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海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7日,深圳市海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在册股东均签署了对本次股票发行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31
日。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股票发行投资者的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640万股(含640万股),发行价格为5.70元/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48万元(含3,648万元),认购方式均为现金认
购。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均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8月10日;
2、缴款截止日:2017年8月11日。
认购程序
1、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按照5.70/股的价格进行认购,按照5.70元/股*
认购数量计算并交纳认购资金。
2、2017年8月10日(含当日)至2017年8月11日(含当日),认购对象
进行股份认购,并将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3、2017年8月11日前(含当日),认购对象将交纳资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以传真或扫描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
4、2017年8月14日,公司到验资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
无误后,通过电话通知认购人股票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 名:深圳市海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软件基地支行
账 号:755907534910807
此账户为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定向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意事项: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资金。在汇入认购资金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柜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认购对象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二)认购对象存入或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股份认购协议确认的认购股份不一致的,以实际认购股份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该认购对象。
(三)认购对象在将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一个工作日后,或在2017年8月14日公司尚未与认购对象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的,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对象的情况,请认购对象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对于由于认购对象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出现的各种情况遵循相应规定予以解决,对于由此引起的各种责任和纠纷将由认购对象自行承担。
(四)认购对象需在认购期限内交纳认购资金,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认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剑霞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威新软件园1号楼1楼东翼
联系电话:0755-86325458
传真:0755-86325411
邮编:518057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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