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博传热: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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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17: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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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1063 证券简称:祥博传热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杭州祥博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更新。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杭州祥博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杭州祥博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 行使监督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公司各个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推诿、拒绝或阻挠。
第五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应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享有以下权利: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九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公司暂不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召开,应说明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 各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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