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3
证券代码:871071 证券简称:康瑞体育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潍坊康瑞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于潍坊康瑞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22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经过多年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良好,经营现金流量充沛,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在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方案后,根据《回购实施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10.00 元(含
10.00 元),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2019 年 7 月 22 日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 60 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 8.25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0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 60 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 200%,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金额下限 41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总数不低于 41 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27%;按回购金额上限 82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高于 82 万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10.54%。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预计本次回购股票所需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 820 万元,根据《回购实施办法》,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上限的 50%,即 410 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