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871093 证券简称:广天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广天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浙江广天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无 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093 广天股份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杨庭华、宋瑞娟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锦川路 2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 2020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对 2020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对 2020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在对2020年财务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公司 2020 年发展情况,公司对 2021 年的财务工作作出了预 算,并形成了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家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为公司的会计处理特别在学习掌握新会计准则方面给予了公司大力地支持。为此,建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申请公司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广天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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