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0
公告编码:2018-022
证券代码:871128 证券简称:冠明智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拟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0日。具
公告编码:2018-022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冠明智能,证券代码:871128)自2018年10月11(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为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件的发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