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5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1223 证券简称:ST 健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赣榆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赣榆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广东省稀土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0 元由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保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华丽
公告编号:2023-03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梁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股东梁浩的召集下,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因董事席位的分配未能满足之前与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故稀土集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撤销被告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驳回原告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0 元由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
公告编号:2023-032
一步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并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苏 0707 民初 7469 号
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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