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9
证券代码:871238 证券简称:达威电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达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审议情况
浙江达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7年4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 2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补充协议》、《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追认,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签署《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补充协议》、《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等协议的事项。
二、资产池业务和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 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 综合管理服务。
票据池业务从属于资产池业务,公司将主要开展票据池业务。
2、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将对应的金融资产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 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业务主体、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业务主体:本公司。
合作金融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 万元。业务期限为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8年4月27日,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业务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最高额质押、保证金最高额质押等担保方式。
详细条款见: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署的《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补充协议》、《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质押金融资产(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 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票据池)的金融资产(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票据池)质押额度,金融资产(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金融资产(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金融资产(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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