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2017-057
证券代码:871238 证券简称:达威电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达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达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4日以电话通知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赵海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向银行借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借款及关联担保事项(1):
公告编号:2017-057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贷款,该贷款拟由关联方赵海杰、黄爱琴提供无偿保证担保。具体事宜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借款及关联担保事项(2):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乐清市海天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三台注塑机,并用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3万元的贷款,同时该贷款拟由关联方赵海杰、黄爱琴提供无偿保证担保。具体事宜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署的国内买方信贷借款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中,赵海杰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爱琴为公司股东、董事,赵海杰、黄爱琴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他三名董事与赵海杰、黄爱琴存在亲属关系,因此,五名董事均须回避表决。鉴于董事回避后,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7-057
审议相关议案。
2、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达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浙江达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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