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871343 证券简称:瘦西湖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343 瘦西湖 2023 年 3 月 31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扬州市高桥南街 2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江苏省大运河(扬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10)。
(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未对公司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作出安排,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发行对象江苏省大运河(扬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同意函后生效。
(四)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大运河(扬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
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约定详见《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10)。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就本次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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