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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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丰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丰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裕环保”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丰裕环保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至今,共发生过两次股票发行,分别为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方案中公司拟以每股2.18元的价格定向发行不超过7,333,333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986,666.00元(含本数),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经由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7)021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9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15,986,666.00元,上述资金已存入公司在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豆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20000011056087)。
广东丰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014号)。新增股份于2017年1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8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拟以每股2.68元的价格向股东夏鹏书、董事郭健辉和广州市创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举投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预计总数不超过10,074,626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26,999,997.68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创举投资债转股及肇庆国家高新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处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864号的《验资报告》,截止至2018年9月14日,丰裕环保本次实际发行股份10,074,626股,每股发行价格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9.999768万元。其中创举投资以持有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2,099.999760万元,占发行后股本的27.58%,夏鹏书以货币出资400万元,郭健辉以货币出资200.000092万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8年12月2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豆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0020000011056087。
2017年9月8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9月14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7)021013号),对本次定向发行认购对象的缴款情况予以验证。
2、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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