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1451 证券简称:华芯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补选苏琪皓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任命苏琪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陈艳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因公司实际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苏琪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苏琪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 06
月至今,担任苏州锦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02 月至今,担任苏州集合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苏州市中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苏州市温州商会会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请补选苏琪皓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苏琪皓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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