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8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71503证券简称:金泽环能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张国宇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北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勤信审字[2018]第11512号《审计报告》,截至公司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5,520.1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59,849.21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1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7股,预计共计派发红股3,57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 公告编号:2018-011
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100,000股增加至8,670,000
股。本方案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计算结果为准。
上述未分配利润送红股纳税事宜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张国宇先生提交的《关
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分配方案的实施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
三、其他情况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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