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1528 证券简称:广山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国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背景下,因经营发展战略及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并结合当前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新产品研发落地进度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谨慎研究决定,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
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2023 年 3 月 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
议案》,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
公告编号:2023-013
材料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19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6,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00%,同意股份 3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均为 0 股,不存在异议股东。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3-013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华
联系电话:0769-23662727
邮箱:https://1458esb.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 B 座 1309 室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广东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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