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0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71550 证券简称:圣宏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5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5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执行完毕,执行结案通知书(2023)冀 01 执恢 34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河北顺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军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总经理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签订的《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9
有限公司 5*600T/D 双膛式石灰窑土建施工合同》因合同纠纷双方均向石家庄市仲裁委提起仲裁。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申请解除合同;2、申请结算工程款及各类损失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1、偿还借款本息(我公司以借款形式提前支付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用款);2、工期延期违约金;3、施工方未完成工程擅自撤场违约金。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石裁字(2020)第 1392 号裁定:被申请人(圣宏达公司)总计支付剩余工程款等总计 4752180 元。
石裁字(2021)第 052 号被申请人(顺昌公司)总计支付剩余工程款等总计2361278 元。
双方相互抵顶后合并执行。
(二)执行情况
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2023)冀 01 执恢 34 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执行完毕,执行结案通知书(2023)冀 01 执恢
34 号。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执行结案通知书》
公告编号:2023-009
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