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1550 证券简称:圣宏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周军民、闫花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军民、闫花花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5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周军民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闫花花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8
(一)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董事长周军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闫花花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上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作出如下决定:
对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军民、闫花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5 号。
石家庄圣宏达热能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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