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71711 证券简称:千城建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审议情况
(一)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21
(二)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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